發布時間:2023-03-22
科研處主要職責:
1、負責全所科研發展規劃制定、學科建設以及科技人才隊伍建設;
2、負責起草科技文件,制訂科研管理規章制度;
3、組織制訂年度科研計劃,協調、督促各項科研工作的落實與實施;
4、組織各類科技項目申報,負責相關合同、任務書審批;
5、負責科技經費核撥與使用監督,相關課題績效工資分配審核與匯總;
6、負責科研項目過程管理、結題、驗收、鑒定和檔案管理,組織各類科技獎勵的推薦申報;
7、負責重點實驗室、野外觀測試驗站等研發單元的管理;負責全所各類學術交流活動;
8、負責各類科技統計工作;
9、負責調查船、基地、公共實驗室的科研計劃安排;
10、參與基建、修購項目會審。